发布日期:2026-01-05 09:12 浏览次数: 次
因新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、保荐人撤回发行上市申请,根据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》第六十二条,深交所决定终止其发行上市审核。
新明珠本次IPO保荐机构、会计师事务所、律师事务所分别为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、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(特殊普通合伙)和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,评估机构为深圳中联资产评估有限公司。
新明珠1999年成立,是一家集建筑陶瓷设计、研发、生产、销售、服务于一体的大型建材企业集团,产品广泛应用于建筑空间的装修装饰。
报告期内,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34.82%、29.73%和22.88%。
其中,各期对第一大客户恒大地产分别销售91,407.61万元、61,207.68万元和30,516.29万元,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分别为11.73%、7.26%和4.14%。
报告期各期末,公司应收款项(含应收商业承兑汇票和应收账款)合计余额分别为267,489.98万元、295,556.79万元和289,162.06万元。
报告期各期末,公司应收账款余额第一大客户均为恒大地产,应收账款余额分别为21,442.00万元、103,326.12万元和120,281.02万元,占比分别为17.39%、42.01%和43.93%。
报告期各期末,公司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128,996.74万元、168,693.83万元和144,106.98万元,存货规模较大。
值得一提的是,2019年9月26日,新明珠有限召开股东会并通过决议,同意将新明珠有限注册资本由179,360.91万元增至213,270.9988万元。其中恒大地产以13,800.00万元认缴注册资本4,052.15万元,对应增资后持股比例为1.90%。
另外,据2025广东省制造业民营企业百强榜显示,新明珠2024年营业收入为633,457.00万元。
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包括“新型节能环保板材项目二期技术改造项目”、“湖北新明珠绿色建材1#产线技改项目”、“陶瓷工艺及材料研发中心建设项目”、“品牌升级建设项目”、“数智平台建设项目”及“补充流动资金”,拟募集资金20.09亿元。
截至2022年12月31日,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叶德林、李要,两人为夫妻关系。叶德林、李要二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,091,346,241股,占发行前总股本的87.86%,叶德林担任公司董事长兼总裁。